2020年4月30日,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伪狂犬病灭活疫苗”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用产品批准文号。
【批准文号】兽药生字070187017
【通用名称】伪狂犬病灭活疫苗
【商品名】卫易沙
【主要成分】本品含灭活的伪狂犬病病毒闽A株(CVCC AV1211)。
【性状】混悬液,久置后,下层有少量沉淀。
【规格】(1)20ml/瓶 (2)100ml/瓶
【包装】10瓶/盒
【贮藏及有效期】 2~8℃保存,有效期为24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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